重磅!阳江大范围征地,涉及中洲、白沙、平冈等

时间:2022-09-08 01:40:02 | 浏览:1859

重磅消息!!!阳江中洲、白沙、平冈等地方准备征地快来看看有你村无?阳府告〔2021〕5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阳江市江城区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5)〔2021〕5号)于2021年4月29日同意我市征收位于江城

重磅消息!!!

阳江中洲、白沙、

平冈等地方准备征地

快来看看有你村无?

阳府告〔2021〕5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阳江市江城区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5)〔2021〕5号)于2021年4月29日同意我市征收位于江城区中洲街津朗村四房、大村六、莫一、方胡、五房、新豪、学三队、朗一、大村五、学南队、大村四、方园、莫二、向南、向西、学一队、学北队、徐梁、学四经济合作社,山津村大寨一、大寨三、大寨四、下寨一、下寨三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8.8011公顷,作为阳江市江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现将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江市江城区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江城区中洲街津朗村四房、大村六、莫一、方胡、五房、新豪、学三队、朗一、大村五、学南队、大村四、方园、莫二、向南、向西、学一队、学北队、徐梁、学四经济合作社,山津村大寨一、大寨三、大寨四、下寨一、下寨三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三、被征地单位及面积:江城区中洲街津朗村四房、大村六、莫一、方胡、五房、新豪、学三队、朗一、大村五、学南队、大村四、方园、莫二、向南、向西、学一队、学北队、徐梁、学四经济合作社,山津村大寨一、大寨三、大寨四、下寨一、下寨三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8.8011公顷。

  四、被征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阳府告〔2021〕9号)执行。中州街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88.80万元/公顷(其中园地63.38万元/公顷、林地39.96万元/公顷、建设用地88.8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35.52万元/公顷)。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按《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市辖区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规定〉的通知》(阳府〔2020〕4号)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发放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六、请被征地范围内尚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中洲街津朗、山津村民委员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不按规定办理登记的,不列入补偿范围,请互相转告。

  该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已于2021年2月26日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七、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0天,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5)〔2021〕5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8日

阳府告〔2021〕5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阳江市江城区2021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5)〔2021〕6号)于2021年4月29日同意我市征收位于江城区白沙街六村旧寨、鸭乸墩、大光坑、朗咀、竹围、湾弓、新屋经济合作社,地美村西坑、大寨、山咀、碑塘、上塘经济合作社,麻桥村清湖塘经济合作社,双捷镇岗元村禾岗、旧宅、新屋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6.1768公顷,作为阳江市江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现将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江市江城区2021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江城区白沙街六村旧寨、鸭乸墩、大光坑、朗咀、竹围、湾弓、新屋经济合作社,地美村西坑、大寨、山咀、碑塘、上塘经济合作社,麻桥村清湖塘经济合作社,双捷镇岗元村禾岗、旧宅、新屋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三、被征地单位及面积:江城区白沙街六村旧寨、鸭乸墩、大光坑、朗咀、竹围、湾弓、新屋经济合作社,地美村西坑、大寨、山咀、碑塘、上塘经济合作社,麻桥村清湖塘经济合作社,双捷镇岗元村禾岗、旧宅、新屋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6.1768公顷。

  四、被征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阳府告〔2021〕9号)执行。白沙街、双捷镇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80.10万元/公顷(其中园地61.68万元/公顷、林地36.0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80.1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32.04万元/公顷)。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按《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市辖区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规定〉的通知》(阳府〔2020〕4号)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发放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六、被征地范围内尚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白沙街六村村民委员会、地美村民委员会、麻桥村村民委员会和双捷镇岗元村村民委员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不按规定办理登记的,不列入补偿范围,请互相转告。

  该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已于2021年2月26日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七、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0天,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5)〔2021〕6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8日

阳府告〔2021〕5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阳江市江城区2021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5)〔2021〕7号)于2021年4月29日同意我市征收位于江城区白沙街麻桥村清湖塘经济合作社、岗新村冈背、谢村经济合作社,六村朗咀、大光坑、鸭乸墩、旧寨、竹围、湾弓经济合作社、六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6.4014公顷,作为阳江市江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现将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江市江城区2021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江城区白沙街麻桥村清湖塘经济合作社、岗新村冈背、谢村经济合作社,六村朗咀、大光坑、鸭乸墩、旧寨、竹围、湾弓经济合作社、六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三、被征地单位及面积:江城区白沙街麻桥村清湖塘经济合作社、岗新村冈背、谢村经济合作社,六村朗咀、大光坑、鸭乸墩、旧寨、竹围、湾弓经济合作社、六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6.4014公顷。

  四、被征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阳府告〔2021〕9号)执行。白沙街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80.10万元/公顷(其中园地61.68万元/公顷、林地36.0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80.1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32.04万元/公顷)。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按《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市辖区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规定〉的通知》(阳府〔2020〕4号)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发放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六、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白沙街麻桥村民委员会、岗新村民委员会、谢村村民委员会、六村村民委员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不按规定办理登记的,不列入补偿范围,请互相转告。

  该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已于2021年2月26日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七、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0天,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5)〔2021〕7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8日

阳府告〔2021〕6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征收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河东西村、黄村村、廉村村、良朝村、那棉村、平东村、石庙村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征收土地目的):国道G234线阳江市双捷桥至海陵大堤段改扩建工程(高新段)。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江城区平冈镇河东西村眉朗、棉羊、波罗元、垅尾元、坡墩、刘屋头经济合作社、河东西经济联合社;黄村村黄村经济合作社;廉村村台柳、台冯经济合作社;良朝村良村经济合作社;那棉村敖村、林村、郑村经济合作社;平东村湴坑、灰窑、深水垅、洋柏寨、月亮石经济合作社;石庙村圩仔关李、圩仔林屋、圩仔园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土地2.5549公顷(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江城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自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8日

各位街坊

本次征地你村有份无?


来源丨阳江市人民政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资讯

广东阳江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记者从广东阳江市江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了解到,2022年3月9日,阳江市江城区发现1例新冠确诊病例。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现就有关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一、严格划定封控管控区。

阳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62名,涉及教育医疗等领域

为进一步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8月4日,阳江市发布公告面向海内外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62名。其中,教育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47名、医疗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64名、其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51名。

阳江一批重大项目集中开工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詹翔闵 全良波 通讯员 陈瑞锋 李孔青10月21日,2021年阳江市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江城区现场会在阳江市张小泉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召开,持续掀起阳江大招商、大建设、大发展新高潮。

江城区关于1名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阳江市江城区关于1名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通告2022年5月5日24:00,我区疾控中心收到市疾控中心通知,段某与四川病例吴某于5月2日同乘长沙-广州G1113车次11车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政协第六届阳江市江城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开幕

会议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阳江市江城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勇担使命、领潮争先,在新的起点、新的要求、新的征程中。11月22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阳江市江城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江城区中心会堂开幕。

阳江市江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通报

8月3日23时42分,江城区接到阳江市疾控中心通知,接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追踪管理澳门特别行政区新冠病毒检测阳性人员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称澳门特别行政区通报的两例新冠病毒检测阳性人员(梁某、区某)曾在珠海短暂逗留,其密切接触者(关

速看!海口琼山区这片区域要征地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琼山区桂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属物征收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

友情链接

SEO域名抢注宝宝起名网妈妈知道币圈南充新闻头条网iphone资讯网北京旅游资讯网琥珀蜜蜡网杭州旅游网捷安特自行车荆门新闻资讯网雁荡山旅游攻略今日烟台青岛啤酒A股周易算命大师九阳豆浆机评测网安阳新闻头条网斯洛文尼亚旅游网今日信阳
阳江新闻网-阳江最新新闻、阳西最新头条、广东阳江今日头条、昨天阳江新闻头条、阳江市本地新闻、阳江吧阳江头条新闻、阳江市江城区新闻最新消息。
阳江新闻网 69393.cn ©2022-2028版权所有